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30日,中国电建发布湖北黄冈市英山50MW/200MWh铁基液流储能项目EPC招标。该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村马坳村的茶园里,电池技术路线选用铁基液流电池,储能电站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通过该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接入电力系统。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首批储能2025年12月31日并网发电,2026年5月25日前全部储能并网发电,另外在2026年5月31日完工验收,2026年6月10日完成工程移交生产。 原文如下: 英山50MW/200MWh铁基液流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山50MW/200MWh铁基液流储能项目已在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2108-421124-04-01-9176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水顾(英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水顾(英山)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 2.2工程概况 中电建英山50MW/200MWh铁基液流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场址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村马坳村的茶园里,电池技术路线选用铁基液流电池,储能电站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通过该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接入电力系统。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200MWh,即系统充放电功率为50MW,充放电时间为4小时,满足湖北省相关政策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首批储能并网发电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全部储能并网发电日期:2026年5月25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6年5月31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6年6月10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及补偿;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设备(不含甲供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含甲供)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监测和验收;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满足属地电网公司要求的入网前所有手续;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包含甲供设备);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集团达标投产验收。 2.4.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整个工程的勘测设计:储能电站、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配套储能设施相关的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设计、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整个储能电站项目范围内的地形图测绘;满足施工图设计及现场实施要求的的储能电站、升压站、送出工程相关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等工作、初步设计(设计优化)及概算编制、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水环保、地质灾害、防洪评价、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等专项设计(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本项目需参照《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式光伏电站场区典型设计手册(2024版)》、《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风电场、光伏电站升压站典型设计手册(2024版)》、《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光伏电站技术规范(2024版)》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并贯穿设计全过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为新型能源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根据储能设备选型等进行深化设计,以及配合招标人其他相关工作。 2)储能电站(本项目以箱变高压侧35kV集电线路为分界,集电线路以下设备(不含集电线路)由招标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设备及预制舱、箱变、PCS、BMS、EMS、循环泵等,储能系统内的电缆、光缆(包含功率单元至PCS直流电缆、PCS至箱变电缆等)、箱变至储能电池的电缆由招标人提供)、110kV储能升压站、送出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置于储能预制舱的屏柜、设备就位由储能厂家负责)、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第三方试验等全部工作。招标人采购供应的储能设备等主要设备相应的监造、计划、催交、接车卸车、接货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第三方试验由投标人负责(不含储能设备试验)。上述物资设备的采购及所有管理工作,承包人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代采、监造、催交、保管、第三方试验等专业管理服务的,仍由投标人对物资设备的质量、供应进度负责,保证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3)工程用地的征租用:投标人负责项目(含储能工程)全部永久用地、临时用地的征(租)用工作,完成永久用地征地、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投标人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交易服务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一切用地手续所需的税费、规费、服务费、协调费等费用,负责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含国土、林草等手续)办理。投标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并负责办理证件的费用(含契税、印花税、房屋安全鉴定及测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道路应充分考虑项目招标人工程项目运行、维护和大型检修的需要。土地征租及补偿,包括临时占地补偿以及青(鱼)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沿线杆线改移补偿,借用或改扩建已有道路(含电力设施、水利设施等)等公用设施使用费及损坏、恢复赔偿费等,手续办理以及与之相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仓库、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投标人负责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报批、保证金缴纳及退费、土地复垦专项验收)工作。 一旦发生违法、违规用地、用林事项、事件及投诉,承包人应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罚款和工程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后果。 投标人应设立项目征(租)地工作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与县、镇、村、组的征租地协调沟通,土地勘测定界、权属认定及征(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 4)工程施工:项目(含储能电站及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工程、送出工程)所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所有设备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等满足并网运行的土建及电气安装施工等。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生产、仓储、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一旦发生违法、违规施工事件引起的问题、投诉事件、行政及刑事处罚,承包人应妥善处理,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罚款和工程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后果。 5)手续办理:储能电站及升压站初步设计评审、建设用地手续、开工合法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电力质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其中涉网试验工作要求为:项目全容量并网前,电监会、国家电网等能源管理部门最新文件要求的并网性能检测(评估、数字仿真建模、一次调频、AGC/AVC系统性能检测联调等)和涉网试验委托及费用。合规手续办理须满足工程进度以及项目融资工作要求并承担手续办理的全部费用。 送出工程核准、林(草)业、环水保、征(租)地、电力质监等一切手续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6)投标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备案(含送出线路),负责委托质量监督单位、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并具体落实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以上包括电力质监、住建等部门的质监、施工图审查。 7)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工作,完成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环保、水保、防雷、档案、节能、土地复垦等各专项验收及备案,以及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价、验收等)工作,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监测、评审、协调所产生的费用。档案验收所需资料由投标人负责并应满足招标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个月内完成),其中整理组卷装册、档案数字化扫描、系统归档挂接工作由招标人统筹,该项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确保档案验收取得上级单位合格意见书,投标人需做好配合。 8)为上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生产、仓储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9)所有设备的质保期消缺,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10)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 11)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2)负责建设储能电站正常生产、生活对外通讯系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通讯供应商),包括因特网、电话和电视信号等接入和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招标人只负责缴纳网络、电视和电话使用费并协助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1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 2.4.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临时设施所需的临时用地及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生产、仓储及生活设施、弃渣场等)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及恢复原状。 2.4.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等专项验收工作、并网验收工作。以及由于专项验收而产生的报告编制、第三方监理检测、评审、协调等所产生的费用。 2.4.4.培训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承担通过设备厂家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招标人现场运维人员进行培训的组织和支付相应费用,使之全面了解现场设备的操作维护要求,具备日常检修维护技能等,满足能够胜任现场的运行维护工作的需要。 2.4.5前期工作范围 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报告)、地形图测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送审、用地预审编制及送审、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地灾评估报告编制及送审、压覆矿评估报告及送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评报告编制及送审、水土保持方案、职业卫生预评价编制及送审、安全预评价由招标人负责。其余前期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包人负责,其余前期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任何项目及工作包含于EPC总承包范围,即使价格清单或价格表中未列项亦视为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2022年9月-2025年8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信誉情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9月-2025年8月)内具有3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发电工程(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装机容量、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财务情况。 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应与招标项目规模相当)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独立储能电站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设计采用分包的,若未确定分包单位,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指派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设计负责人。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副经理。施工采用分包的,若未确定分包单位,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指派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或独立储能电站的技术负责人。 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8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4)项目副经理(5)施工负责人(6)安全总监(7)质量负责人(8)安全环保负责人(9)进度负责人(10)合同工程师(11)采购工程师(12)测量工程师(13)土建工程师(14)电气工程师(15)专职安全员2人(16)试验管理(17)档案管理等。 3.1.7施工机械设备:电力工程车4辆、自卸汽车(8t)6辆、汽车吊(50t)4台、吊车(100t)1台、挖掘机3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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