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规范提升、转型升级、富民增收、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十项工作要求,指导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持续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4605万亩,同比增长2.6%,生产约2300万吨稻谷、443万吨水产品,在稳粮、促渔、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要牢固树立“以稻为主、稻渔互促、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守住“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底线,目标是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种养模式更加高效,种养生产更加绿色,质量安全更有保障,联农带农共富典型更多涌现。 《通知》提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工作,提高推广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稻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优先和适宜发展区域、开发时序和强度,优先利用冬闲田和盐碱地,合理控制规模。分区域看,华东(华中)地区推广稻虾、稻蛙、稻鳖模式,东北地区推广稻蟹、稻虾模式,西南地区推广稻鱼模式,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综合效益评价。 在强化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升级方面,《通知》提出,聚焦少挖沟不挖沟、水稻稳产丰产、药肥减量、质量安全、减排固碳等需求,加强稻渔综合种养系统生物群体协同作用机理、稻田养殖承载力、减肥减药节水机制等基础理论研究,创新集成田间工程、物种配比、减药控残、精准栽培、健康养殖、资源循环利用、“数智”管理等关键技术,形成一批促进水稻生产、提高复种指数、绿色低碳、质量安全的稻渔综合种养新型模式。突出种业发展支撑。稻虾产区要加大小龙虾繁养分离模式推广和良种选育,稻蟹产区加大抗病河蟹新品种研发和本地化种苗供应能力建设,山区和高原地区加大适宜稻渔综合种养土著鱼类良种选育利用,盐碱地区加大耐盐碱水稻、水产品种研发应用。 此外,《通知》着眼富民增收做出安排。提出引导稻渔综合种养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种养户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股份联结、“保底价+市场价上浮”订单联结等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关系稳定、联结紧密、权责一致、利益共享、风险可控的利益共同体。此外,推动全产业链集群发展。《通知》也提出,将引导经营主体开展基于稻渔综合种养的美食餐饮、特色民俗、农事体验、休闲康养、研学科普等活动和服务,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与当地民俗文化、旅游观光、乡村建设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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