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广州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刘小威被开除党籍。 公开简历显示,刘小威,男,汉族,1963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84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学位,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刘小威曾长期在拱北海关任职,担任过调查局综合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拱北海关稽查处处长和关税处处长等。2013年12月-2016年12月,刘小威上调海关总署担任稽查司副司长(副厅局级),此后又调回广东,担任广州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2019年任广州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直至退休。 2024年9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广州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刘小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刘小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通报称,刘小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刘小威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刘小威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小威利用担任拱北海关稽查处处长、海关总署稽查司副司长、广州海关副关长、广州海关副关长兼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广州海关原副关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海关系统掀起反腐风暴,各地和总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2024年9月,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被查,他是继盛光祖之后近年来海关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官员。此外,2022年1月,海口海关原党组书记、关长李蓝雪被查。李蓝雪曾和刘小威共事,担任过拱北海关党组书记、关长,2016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降为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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