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甄素静 每经编辑 魏文艺
5月24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取消限购和限售、缩短备案时间间隔、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六大举措。《措施》明确指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参照制定相关调控措施。
《措施》明确,在珠海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