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干制红枣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郑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予以公布。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4年4月11日之前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 联系人:李飞鹏 0371-65613877 fpli@czce.com.cn 杨雨佳 0371-65613876 yjyang@czce.com.cn 传真:0371-65613068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干制红枣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一、干制红枣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条款设计说明 (一)交易单位:1手红枣期货合约 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是指每一交易单位对应标的物数量。设置红枣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红枣期货合约,方便交易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 (二)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期权报价单位一般与标的期货报价单位保持一致。与红枣期货合约报价单位相同,红枣期权合约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三)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期权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权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从国内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Delta绝对值在0.2至0.5之间的虚值、平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即期权价格波动约为期货的1/5至1/2。红枣期权与期货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之比为1/5,在此范围内,可以满足市场交易需求。 (四)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红枣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相同,这里的相同是指绝对数相同,即期权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标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和价幅比例计算。当期权权利金小于等于涨跌停板幅度时,跌停板价格取期权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五)合约月份:两个近月+活跃月份 红枣期权合约月份规定为两个近月及持仓量超过5000手(单边)的活跃月份,既能及时满足市场交易需求,也有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六)最后交易日/到期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红枣期权到期日为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已上市期权设计思路保持一致,即均在标的期货梯度限仓调整前到期,有利于交易者熟悉掌握。一方面,期权到期日尽量接近标的期货交割月,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使用期权开展套期保值;另一方面,红枣期权在标的期货梯度限仓调整(期货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前到期,可以降低期权行权对期货临近交割月运行的影响。 (七)行权价格数量: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 行权价格数量过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数量过少,不能有效覆盖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将行权价格数量与标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挂钩,在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时,可以有效覆盖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满足交易者对虚值、平值、实值期权的避险需求。随着标的期货价格变动,到期日前的每一个交易日将根据上一交易日标的期货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增挂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到期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后不再挂牌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 (八)行权价格间距:根据行权价格分段设置 行权价格间距的设计主要考虑期现货价格水平及波动程度。行权价格间距越小,相同行权价格范围内对应的期权合约数量越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行权价格间距越大,对应的期权合约数量越少,可供交易者选择的行权价格也越少,难以满足不同交易者的需要。 根据近年来红枣期现货价格主要运行区间,将红枣期权行权价格以10000元/吨和20000元/吨为节点分为三段,各段行权价格间距分别取100、200、400元/吨,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至2%之间,与国际成熟市场惯例基本一致。 红枣期权行权价格间距(单位:元/吨)
(九)行权方式:美式 期权行权方式可分为美式与欧式。对于期权买方,美式期权行权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进行,而欧式期权行权只能在到期日进行。 国际商品期权一般为美式期权。美式期权行权方式有利于保持期权和期货价格更强的关联性,给交易者提供灵活的选择,可以降低期权集中到期对标的期货市场运行的影响。 根据已上市期权品种运行情况,市场存在提前行权需求。借鉴国际市场和已上市期权运行经验,红枣期权也采用美式期权。 (十)交易代码:CJ-合约月份-C(P)-行权价格 红枣期权合约沿用国内商品期权通行的交易代码组成方式,与已上市期权交易代码组成方式一致,便于交易者理解与掌握。其中,看涨期权(Call)用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看跌期权(Put)用大写英文字母P表示。 《郑州商品交易所平板玻璃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一、平板玻璃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条款设计说明 (一)交易单位:1手玻璃期货合约 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是指每一交易单位对应标的物数量。设置玻璃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玻璃期货合约,方便交易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 (二)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期权报价单位一般与标的期货报价单位保持一致。与玻璃期货合约报价单位相同,玻璃期权合约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三)最小变动价位:0.5元/吨 期权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权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从国内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Delta绝对值在0.2至0.5之间的虚值、平值期权合约较为活跃,即期权价格波动约为期货的1/5至1/2。玻璃期权与期货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之比为1/2,在此范围内,可以满足市场交易需求。 (四)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玻璃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相同,这里的相同是指绝对数相同,即期权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标的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和价幅比例计算。当期权权利金小于等于涨跌停板幅度时,跌停板价格取期权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 (五)合约月份:两个近月+活跃月份 玻璃期权合约月份规定为两个近月及持仓量超过10000手(单边)的活跃月份,既能及时满足市场交易需求,也有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六)最后交易日/到期日: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玻璃期权到期日为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多数已上市期权现行合约规则保持一致,方便会员公司到期日行权业务操作,有利于交易者熟悉掌握。一方面,期权到期日尽量接近标的期货交割月,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使用期权开展套期保值;另一方面,期权在标的期货交割月前一个月梯度限仓调整前到期,可以降低期权行权对期货交割月运行的影响。 (七)行权价格数量: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 行权价格数量过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数量过少,不能有效覆盖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将行权价格数量与标的期货涨跌停板幅度挂钩,在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时,可以有效覆盖标的期货价格波动范围,满足交易者对虚值、平值、实值期权的避险需求。随着标的期货价格变动,到期日前的每一个交易日将根据上一交易日标的期货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增挂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到期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后不再挂牌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 (八)行权价格间距:根据行权价格分段设置 行权价格间距的设计主要考虑期现货价格水平及波动程度。行权价格间距越小,相同行权价格范围内对应的期权合约数量越多,不利于集中市场流动性;行权价格间距越大,对应的期权合约数量越少,可供交易者选择的行权价格也越少,难以满足不同交易者的需要。 根据近年来玻璃期现货价格主要运行区间,将玻璃期权行权价格以1000元/吨和2000元/吨为节点分为三段,各段行权价格间距分别取10、20、40元/吨,与行权价格的比值在1%至2%之间,与国际成熟市场惯例基本一致。 玻璃期权行权价格间距(单位:元/吨)
(九)行权方式:美式 期权行权方式可分为美式与欧式。对于期权买方,美式期权行权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进行,而欧式期权行权只能在到期日进行。 国际商品期权一般为美式期权。美式期权行权方式有利于保持期权和期货价格更强的关联性,给交易者提供灵活的选择,可以降低期权集中到期对标的期货市场运行的影响。 根据已上市期权品种运行情况,市场存在提前行权需求。借鉴国际市场和已上市期权运行经验,玻璃期权也采用美式期权。 (十)交易代码:FG-合约月份-C(P)-行权价格 玻璃期权合约沿用国内商品期权通行的交易代码组成方式,与已上市期权交易代码组成方式一致,便于交易者理解与掌握。其中,看涨期权(Call)用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看跌期权(Put)用大写英文字母P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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