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商务部1月12日在关于中欧电动汽车案磋商进展的通报中指出,中欧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向对欧盟出口纯电动汽车的中国出口商,提供关于价格承诺的通用指导,以便中国出口商可通过更加实用、有针对性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解决相关关注。 通报显示,欧方将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并在文件中确认,欧方将秉持非歧视原则,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有关规定,对每一项价格承诺申请,适用相同法律标准,并以客观和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估。 通报指出,这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的对话精神和磋商成果。中欧双方有能力、有意愿,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通过对话磋商妥善化解分歧,维护中欧及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这不仅有利于中欧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 |
23 分钟前
24 分钟前
24 分钟前
25 分钟前
25 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