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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国首个针对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于12月30日发布,主要对固态电池的相关术语、分类体系及编码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截图 根据标准内容,固态电池的分类依据电池单体内部离子传递方式,划分为液态电池、混合固液电池和固态电池三类,此前行业常用的“半固态电池”表述不再保留。此外,标准还从多角度对固态电池进行了细化:按固体电解质种类,可分为硫化物、氧化物、聚合物、卤化物及复合电解质固态电池;按传导离子种类,包括固态锂离子电池、固态钠离子电池等;按应用领域,则分为高能量固态电池与高功率固态电池等。 在固态电池的判定标准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其中规定,固态电池的失重率应不高于0.5%。这一要求相较于今年5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失重率小于1%)更严格。起草组说明,虽然固态电池原则上不应含有液态电解质,但部分技术路线在120℃失重测试中可能因固体电解质材料分解而产生失重现象,因此允许存在一定失重。基于行业企业验证测试的反馈,现有固态电池产品的失重率均低于0.5%,故将标准值设定于此。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的标准为系列标准中的第一部分。《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系列标准计划涵盖术语分类、性能规范、安全规范及寿命规范共四个部分。同时,与固态电池密切相关的《电动汽车固态电池用固体电解质技术规范》也已启动起草工作,标志着我国固态电池标准化体系的逐步完善。 此次国家标准的推进,旨在为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的技术研发、产品认证与市场推广提供统一参考,有助于促进产业链的规范发展。公众意见征集将为标准的最终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