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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推进数字金融服务的八个重点领域,涵盖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有效激发数据要素潜能。 2022年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核心在于为金融机构提供监管指引。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意见》与《方案》构成递进关系,后者是前者的深化与升级,两者共同构建了数字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框架。 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位列八大领域首位 具体来看,本次《方案》首先要求金融机构科学统筹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建设数字化运营体系、建设数字型组织体系、建立数字人才体系等,建立健全数字金融治理机制。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数字金融服务的八个重点领域: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民生服务领域开发有针对性的数字金融产品、服务乡村振兴、支持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支持贸易数字化。 其中,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在各重点领域居首位。《方案》提出,要围绕科技型企业“两高一轻”特点,建立科创大数据集为企业识别画像。合理运用智能审批授信模型提高审批效率,对未通过线上审批的客户提供线下补充申请渠道。探索发展数据资产、网络安全等相关保险业务,为科技创新应用提供风险保障。 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产品和服务 作为金融机构深化数字化转型的指引文件,《方案》结合当前发展形势,新增了“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工作内容。例如,在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通过集中管理模型开发、部署与评估流程,提升人工智能建模及安全应用能力。积极探索量子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在金融场景的融合应用,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提升科技自主可控能力,全面提升对多技术栈、复杂架构的管理水平,稳妥实施分布式、微服务改造,探索低代码、无代码开发平台建设,增强敏捷交付能力。 对于那些科技领先的大型金融机构及科技子公司,《方案》鼓励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同业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 “《方案》对金融机构有效激发数据要素潜能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既注重数据要素的深度开发,又坚持风险防控的底线思维,确保数据要素在合规框架下实现价值转化。”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进一步指出。 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纳入数字金融重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将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纳入到数字金融的重点工作中,明确了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的主要举措。 在技术赋能方面,《方案》提出加大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力度,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箱,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前瞻性,提升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能力。在监管大数据建设方面,通过监管报表“一表通”建设实现监管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采集和统一管理,提升监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丰富大数据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强化风险监测和动态捕捉市场主体异常行为中的作用。 在监管基础设施方面,《方案》特别指出,监管数字化转型需要人才体系支撑,提出培养懂科技、懂数据、懂监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通过系统化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数据建模分析能力,重点强化对智能工具的应用能力,建设智能监管人才梯队。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未来将指导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同时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跟踪监测分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校对:王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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