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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M)主办的AICE 2025 SMM (第十四届)铝产业年会上,SMM铜铝品目行研高级经理 于少雪围绕“政策驱动下铝贸易模型转型与加工贸易实务创新”的话题展开分享。在提及全球电解铝平衡时,她表示,SMM预计,供应端,中国电解铝产量受到合规产能“天花板”限制,产量增速预计自1.8%逐步放缓至0.5%以内,年产量逐步逼近4500万吨;海外产量增速较中国相对高,未来印尼、印度地区为海外电解铝产量增量的主要贡献者;需求端长期来看,中国电解铝消费增速预计放缓,但仍超过供应增速,关注比价阶段性机会。海外电解铝需求预计仍相对可观,北美地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竞争优势,原铝需求有望进一步增长;中东地区得益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推进,原铝需求预计在2030年之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印度由电力、建筑、包装等多个行业共同推动,原铝需求预计持续增长。
电解铝进口比价分析及未来趋势 中国进出口铝市场6种流向——洋山铝溢价的产生
关于洋山铝溢价现行方法论
8月俄铝进口量回落至14万吨以下,手册加工方式占比增多 2025年8月份国内原铝进口量约为21.73万吨,环比减少12.5%,同比增长33.1%。1-8月份国内原铝累计进口总量约171.56万吨,同比增涨13.5%。2025年8月国内原铝出口量约为2.56万吨,环比减少37.6%,同比增加71.9%;1-8月份原铝累计出口总量约为15.33万吨,同比增长146.8%左右。 从进口来源国角度来看: 2025年8月份国内原铝进口主要来源国为俄罗斯联邦、印度尼西亚、印度地区。其中,8月进口来源于俄罗斯的原铝约为13.81万吨,环比下降27.6%,据悉,主因预售及资金周转问题。目前海外原铝进口亏损幅度扩大至2500元/吨左右,8月国内原铝进口仍以长单供应和手册加工为主。 从贸易方式角度来看:一般贸易方式环比再降28%,占比仅在8%;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和保税监管尝试进出境货物方式进口总量环比下降23.7%,占比合计46.7%。 来料加工方式环比大涨122.9%,进料加工方式环比大涨56.1%,二者合计占比提升至15%左右。 短期内,SMM预计电解铝进口盈亏或持续维持亏损状态,但手册加工方式进口增长空间仍然存在,预计9月电解铝净进口量持稳为主。国产供应增速继续放缓,年底消费冲量下,进口比价有希望修复一部分价差,但完全打开概率相对较低,预计将维持较长时间的亏损。 全球电解铝平衡: 供应端:中国电解铝产量受到合规产能“天花板”限制,产量增速预计自1.8%逐步放缓至0.5%以内,年产量逐步逼近4500万吨;海外产量增速较中国相对高,未来印尼、印度地区为海外电解铝产量增量的主要贡献者。 需求端:国内新能源板块预计仍将是中国电解铝需求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但其对铝需求增速预计逐步放缓;建筑领域用铝需求预计呈现负增长,其他板块用铝需求预计同样放缓。长期看,中国电解铝消费增速预计放缓,但仍超过供应增速,关注比价阶段性机会。 海外电解铝需求预计仍相对可观,北美地区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竞争优势,原铝需求有望进一步增长;中东地区得益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积极推进,原铝需求预计在2030年之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印度由电力、建筑、包装等多个行业共同推动,原铝需求预计持续增长。 2025年铝材市场出口现状 铜材、铝材出口退税取消,推动行业出口贸易方式转换
铝材出口:2025年加工贸易占比量,正逐渐提升 据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铝材出口总量47.88万吨,环比增长0.7%,同比下滑14%,其中铝板带出口量为26.5万吨,占比55%,铝箔10.72万吨,铝制条杆及型材8.43万吨,其他铝材2.23万吨。 加工手册的申领及贸易落地 一般贸易VS加工贸易 一般贸易: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 而加工贸易又分为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深加工结转。具体来看: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深加工结转: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手册申请流程 中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申请流程(2025)
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Ⅰ:商务部海关总署已于2018年发布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公告,公告称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不再申领《生产能力证明》,商务主管部门不再为加工贸易企业出具《生产能力证明》 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须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系统”(https://ecomp.mofcom.gov.cn/),自主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Ⅲ:《信息表》有效期为自填报(更新)之日起1年,到期后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信息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219号令)第二章第十条: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除另有规定外,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情况,并且提交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提交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如贸易环节)。 所需合同及材料
申请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
①:通过金关二期加贸子系统提交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扫描件;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提交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扫描件。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在金关二期系统上提交相关单证的扫描件。 ②:经营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子系统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发送申请(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关区的,按照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单证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海关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 审核内容及后续工作
进出口报关流程简介
如需查验流程
报关清关费用概况及需提供的文件
注意贸易政策变动,把控风险,抓住机遇。 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2025)
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核心要点主要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微小加工处理认定、包装及附件等相关规定、原产地证书要求等内容。 累计原产地规则:符合原产地要求的产品在一成员方境内用作制成品材料,若最终产品的自贸区累计成分不低于40%,则该产品视为原产于制造或加工该制成品的成员方境内。 注:不同国家特殊性,例:原产地证明类型、原产地规则等。 》点击查看AICE 2025 SMM (第十四届)铝产业年会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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