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3起涉税案!税务部门织密MCN、网络主播、平台全链条税收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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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MCN机构因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处罚,1家MCN机构因虚列成本偷逃税款、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查处,1名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被处罚……

9月19日,税务部门通报3起涉税案件具体情况,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间通过虚开发票虚抵进项税额、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少缴税费1261.51万元,且未代扣代缴主播个税359.70万元,2024年11月被处补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010.06万元,另因未履行代扣义务被罚215.82万元,涉案虚开发票线索已由公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颜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为旗下主播代扣代缴个税208.86万元,2025年3月被处罚款104.43万元;网络主播李呈祥2021年至2023年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少缴税费243.50万元,2024年3月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02.14万元且已全部入库。

从行业治理逻辑看,MCN机构作为法定税收代扣代缴主体,其虚化职责、助主播逃税的乱象正被严厉整治,合规经营已成为MCN机构从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前提;网络主播群体中存在的“隐蔽收入可逃税”错误认知,及私人账户收款、虚假申报等逃税行为,在税务部门持续查处下难遁形,依法诚信纳税已明确为行业“底线要求”;而国务院今年6月出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则进一步压实平台数据报送责任,通过明确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季度报送要求,推动平台内交易透明化、可追溯,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

此次案例曝光与多主体监管举措衔接,正构建起覆盖MCN机构、网络主播、互联网平台的全方位直播行业税收治理体系,为规范行业生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代扣代缴是MCN机构的法定责任,绝非“可选项”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MCN机构作为培育网络主播并连接商家和直播平台的关键枢纽,实现了规模化快速发展。根据《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4—2025)》显示:截至2025年5月,根据行业调研、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综合测算,MCN机构数量近2.9万家,相较2024年增加约2200家。

MCN机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从税务部门今年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部分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将“避税”作为吸引主播的手段。他们通过拆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避纳税义务,甚至自身也通过虚开发票抵扣税费,形成“双向逃税”的恶性循环。

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颖指出,MCN机构快速发展,不仅对其在网络主播孵化、内容创新、价值引领等多方面有了更高标准,更对MCN机构自身的合规经营能力实现长远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合规经营既是MCN机构应对行业竞争的“护城河”,也是推动自身从高速扩张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MCN机构并非简单的“中介角色”,它既是网络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承担者,其职责的履行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深刻影响着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直播平台的规范运营以及整个行业的健康生态。

湘潭大学法学部教授王霞表示,MCN机构作为平台经济中的重要参与者,亟需全面理解并履行其税法义务。首先,MCN机构作为独立纳税人,自身负有纳税义务,需就其营业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无论是与主播签订了经纪代理合同的MCN公司,还是在与主播结算劳务报酬或支付工资薪金的同时,作为支付方均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底线。以任何形式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本质上都是突破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必然会被依法追责。

“MCN机构的涉税乱象,会衍生上下游虚开发票等关联性涉税风险,进一步侵蚀国家财力,也会向旗下主播传递‘投机取巧可获益’的错误信号,更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示范作用,冲击主流价值观。”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王晓洁认为,唯有斩断偷逃税的“黑手”,加强监管,推动合规,才能让MCN行业行稳致远。

网络主播隐匿收入难逃税收监管

在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主播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群体。他们活跃于直播带货、娱乐互动等多元舞台,吸引了大批粉丝,拥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然而,一些网络主播却在高收入和粉丝的追捧下迷失了方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王霞指出,从这次曝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蔽收入就可逃税”的错误认知,有的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真实收入;有的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乔装打扮、隐匿收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还有的与MCN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这些行为不仅导致国家税款流失,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持续对网络主播偷逃税进行依法查处并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一种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最好保护,让每个经营主体都能在公平的赛道上竞争;同时,更是对平台经济的治理和规范,有利于持续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网络经济绝非‘法外之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每一位网络主播必须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是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也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蓬勃发展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在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必须被纳入规范、健康的法治轨道。今年6月20日,国务院出台《规定》,既促进平台经营者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又引导平台与平台之间、商户与商户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更公平竞争,为线上平台经济与线下实体经济‘两个市场’更好发展提供积极支持。”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岩表示。

李岩认为,平台内经营者应主动学习税法、遵守税法、敬畏税法,监管部门还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让平台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平台数据透明化筑牢税收监管基石

互联网平台企业掌握着海量的交易数据与经营信息,是强化监管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MCN等机构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义务,这意味着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将更加透明、可追溯,也将更好地被约束。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对行业而言,《规定》可以推动“源头防范”,倒逼平台内部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对平台内经营者收入、MCN机构合作模式进行合规审查,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

财税领域专家何小王指出,按照《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报送规则明确统一、公平适用,有利于在规范的市场“赛道”上,引导互联网平台资源朝着更合理高效的方向流动。合法合规的企业将受到有力保护,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将得到有效约束,有助于构建起层次分明、健康有序、创新活力迸发的平台经济新生态。

专家们普遍认为,《规定》是遏制无序竞争、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招,有利于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作为平台经济相关经营主体,不管在何种形势下,都只有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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