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内容新规本月施行 多家企业上线标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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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8月底至9月初,腾讯、抖音、微博知乎、商汤、DeepSeek、万兴科技等多家企业就《办法》纷纷公布了各自平台的细化规则。

  记者通过浏览多个平台的公告细则观察到,按照《办法》的要求,这些平台采取的策略大致相似,即给AI生成合成的内容打上易被用户感知的显式标识,以亮明“身份”,未按规定添加AI标识的创作者及涉及内容将面临平台相应的惩罚措施。此外,腾讯、抖音、商汤等企业还明确公告,对AI生成元数据嵌入“隐式标识”,以方便内容信息溯源。

  平台企业就《办法》出台AI标识公告及提供相关功能服务,是否就“万事大吉”了?消费者在使用AI工具及AI功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和义务?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

  强制给AI内容“打标”

  《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前者是指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后者则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知乎公告中重点约束了创作者的行动,该平台“已在内容发布和管理环节提供了标识路径,便于创作者在合规创作的同时进行自主声明”。微博方面同样提示用户在发表AI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时应声明“内容由AI生成”,并上线了“未添加AI标识”的投诉分类。万兴科技表示,将把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技术融合至其产品底层架构,用户通过AI功能生成的图片和视频添加“AI生成内容”水印。

  商汤科技发布公告称,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显著位置添加可感知的标识,明确标识“AI生成”或类似提示;旗下AI平台所生成文件元数据中均嵌入隐式标识信息,包含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编码、内容唯一编号等溯源信息。

  抖音在9月1日发布的《关于升级AI内容标识功能的公告》,同样上线两项核心功能,一是AI内容标识功能,方便用户区分辨别;二是AI内容元数据标识读写功能,可识别并写入内容的元数据信息。对于平台创作者,抖音提醒须自主声明“内容由AI生成”,如若未主动添加标识,平台将辅助添加“疑似使用了AI生成技术,请谨慎甄别”的标识。

  平台企业的“持续性义务”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源向记者指出,事实上,早在《办法》于2025年3月印发之日起,平台企业就已经启动合规性评估和系统建设,出台相关公告仅为根据《办法》第八条,履行向用户说明和向公众告知其中一项义务,属于文本层面的合规,其产品功能需要符合用户协议和公告作出的声明。

  根据平台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内容的不同,平台应当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添加用户肉眼可见的显式标识、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用户无感知的隐式标识、核验标识添加情况、提醒公众疑似生成合成的内容、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并提醒用户主动声明等,“这是一种持续的义务,需要定期对用户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排查”。王源进一步表示,对于平台企业来说,即使平台企业在用户协议中进行了约定或者在产品功能上履行了提醒义务,平台企业责任和使用生成合成功能的用户责任实际很难界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顾问曲虹潭也提示称,企业在合规方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曲虹潭以“AI生成视频”为例,拆解了整个流程中可能引发的违规和商业风险。这一过程包括多个环节,如视频生成、传播分发等,而每个环节背后对应的是不同的企业或自然人主体。比如处于视频生成环节的企业或个人未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而处于分发传播环节的企业基于其现有技术,难以识别视频内容是否为AI生成,那此时平台可能需要依靠人工审核及其他方式,重点对“疑似内容”进行筛查,以落实相关规定的要求。再比如,某创作者制作了一部精美的原创视频,但被平台误判为“AI生成”,并打上了标识,而且平台对该原创视频的传播进行了限制、降低了推荐权重,甚至给创作者的名声造成了不良影响——粉丝可能会认为该创作者并非原创作者,甚至在利用AI工具欺骗粉丝。在这种情况下,创作者需要在视频平台内部获得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

  对于视频平台来说,“既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也要尽可能地降低‘误判率’,并建立系统、高效的申诉机制,以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毕竟,“优质创作者是平台内容生态的核心,失去了他们的信任,就意味着内容生态会遭受重大影响,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商业风险。”曲虹潭如是说道。

  用户发布AI内容应主动标识

  对于广大平台用户来说,用户既可能是AI生成合成内容的创作者、发布者,也是AI生成合成内容的受众。

  《办法》明确规定,用户发布AI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此外,用户也可以申请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但应履行标识义务和承担使用责任。

  记者注意到,多家平台企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平台规范的行为,平台将视违规情况进行处罚。抖音方面也表示,近年来已多次开展针对不当使用AI生成内容的专项治理,打击涉及虚假、侵权、仿冒等违规行为。

  王源指出,如果用户遇到平台上未标识的AI生成合成内容,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如果认为平台违反了《办法》的规定,可以向相关部门的公开投诉渠道投诉。涉及侵犯肖像或者隐私等人格权利、个人信息、著作权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曲虹潭也提示,用户使用AI生成内容并进行发布时,应主动履行标识义务。若AI生成的虚假内容存在侮辱、诽谤、诋毁他人等违法情形,不仅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可能触及刑法红线。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但也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有人可能会通过AI生成虚假内容,误导大众,此时用户可以先向平台进行举报。这次9月1日施行的《办法》还提出了“隐式标识”的概念,也就是说即便内容没有明显标识,若该视频内容含有“隐式标识”,那也可以通过其背后的“文件元数据”进行溯源定位,这对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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